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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[投诉] 能否给我一个申诉的机会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sean_lee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01:14     标题: 能否给我一个申诉的机会?

ID:sean_lxf

作为一名SIS的忠实拥护者,我在SIS走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日子,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。
因为知道SIS的规矩严格,所以每一次发帖都非常的用心。如版主费心,烦请搜索一下我所发的主题贴,虽说不是什么精品,但确实是我自己尽心之作。
但在11月17日,我在 股市纵横 版中发了一个帖子,叫《他人思退我入场——开始记录》,因为当时确实是看好该股,希望与大家分享,所以就开贴了。不料写到刚开始写便被公司叫去开会,当时想着回来就补充的,所以还在文尾中加了这个几个字:理由以后再说,先看表现。
等我开会回来,我刚打开网站准备续写,结果发现已经进不去了。
现我想讲几句话,希望能够表明我的态度:
1、此事我确实有错,有违版规;
2、我出发点是好的,希望能够与众位兄弟共享好的咨询,事实也证明我并不是无的放矢(17日荐股600710,价位6.7,今日大盘再次暴跌,价格7.07,期间最高价格达7.58,而且我个人仍然看好并重仓持有);
3、我确实很想补救,但版主股惑女给的时间太短了,1小时40分钟,我的会议当时还没有结束;
4、我对xhlsh对我的评价有异议,他说:“一点都不残忍。不是我们太认真,而是我们太迁就,才造成一些不遵守版规的人太放肆!”我想说的是我并不放肆,而是非常珍视自己的ID,自己在BT等方面水平有限,不敢滥发任何东西。在 股市纵横 中也只发了那一个帖子而已。

不知道是否能够给我一个机会,让我这个注册超过一年时间,绝不敢滥发帖子的ID一个复活的机会?同时能够在股海纵横中与各位股友一块探讨有关心得呢?
非常感谢!

作者: 别开枪是朕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02:18

既然知道是确实有错,有违版规那也没什么办法了

兄弟重新开始吧
作者: sean_lee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02:27

重新开始并无不可。只是对原来的ID挺有感情,一旦删除没有任何解释的机会比较郁闷,特别是自认为能为众兄弟做了件好事ID却被删除了,总感觉被伤害了。或许是我太多愁善感了?
作者: xinshanxing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09:08

完全可以理解兄弟的心情,只是你也完全可以先将前半部分保存在文件中,等开完会后写完一起发表,这样就不会违规了!兄弟从新再来吧,不能因为好心帮助人就可触犯版规吧(虽然可能是无心之过),希望此事未影响你为广大股民无私贡献的积极性!只要积极活动,账号级别总会升上去的!
作者: 白领姐夫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09:10

没办法,股区版规很严的说,被板了的话就只能重新来过了,兄弟好运!
作者: mmcctv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1:49

兄弟你犯错了,就应该根据版规惩罚啊,在这里求情没有用的
作者: xiao77720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3:05

这两天看了好多都是因"发贴“而被枪毙的会员,搞得我提心吊胆的。那请教下这样行不行的“除浏览外不做任何操作”(即只浏览不发贴不回复不上传不下载等等)
请教各位了解的大大们不令赐教,谢谢先!
作者: guoluo1990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5:26

实在是佩服贵网站的专业精神 诸位论坛管理员实在有革命精神!
作者: 刌云剒月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5:48

既然没有发太多的文章,那也无所谓了,重新来过有一个新的开始不是更好~祝你在论坛玩的开心~
作者: 昨夜寒烟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6:10

晕死,看来我也在劫难逃了.刚在试贴区发了个看不到图的贴,不知道该怎么办了,郁闷
作者: ln2009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6:25

我希望给机会,因为我也是个受害者,发贴图不会传上去,导致枪毙,把我的威望都变负了。现在也和7楼观点一样,搞得我提心吊胆的。除浏览外偶尔回复,不做任何操作。我觉得这样对我们论坛以后发展不利,最起码影响了会员参与的积极性
作者: guduzou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6:37

引用:
原帖由 ln2009 于 2009-11-27 16:25 发表
我希望给机会,因为我也是个受害者,发贴图不会传上去,导致枪毙,把我的威望都变负了。现在也和7楼观点一样,搞得我提心吊胆的。除浏览外偶尔回复,不做任何操作。我觉得这样对我们论坛以后发展不利,最起码影响了会 ...
你还不去看看版规的话,相信这个ID也要靠不住的哦。
作者: 超団長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7:07

1、既然没写完干嘛要发表?去开会那么回来再接着写就好了。
2、股市版面严格是有原因的,毕竟是真金白银不是游戏。

你撂下一句话就走人了,版主怎么能知道你“以后再说”是去开会而不是一走了之呢?
作者: 无限好色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7:17

如果没写完怎么发出去了
发出去了就没有救了
作者: sean_lee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8:12

1、当时考虑在上班时间人离开电脑还开着SIS网页不大妥当,所以一着急也就点出去了,确实不妥,我虚心接受批评;
2、“股市纵横版规严格的原因是考虑到真金白银不是游戏”这点观点个人实在难以认同,进入股市的人都必须明白,对个人资产负责只能要靠自己,而不是通过制定论坛的版规就可以达到的。
我发这个帖子最主要的目的是:能不能给一些确实是无心之失的会员一定的机会改正错误呢?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?严格执行版规,理所当然我也赞同。但是是不是可以请各位版主能反思一下:制定版规的出发点是什么呢?如果在形式有违,但出发点和实质精神与SIS的精神不违背,能否给个机会将形式修正过来呢?而不是象现在这样一删了之,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?
如同制定法律一样,严格执法是基本原则之一,但也都会有一定的救济措施,不是吗?
老子有句名言:有心为善,虽善不赏;无心为恶,虽恶不罚。个人有个建议:如果“无心为恶”,版主们即使罚,也请让人有一次机会表明这个“恶”是无心的,给次机会改正。
作者: 飞鹰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8:57

规定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,对你网开一面就等于对之前因为同样原因被删除的其他ID的不公平。股区的版规是我亲手制定,很严但也很简单,严禁转帖和一百字之内的水贴,违者删号,不要说是普通会员,就是版主也没有情面可讲。

希望你吸取教训,从头开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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