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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娶债主当老婆 离婚被判连本带利还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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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娶债主当老婆 离婚被判连本带利还钱!

    王先生从张女士手中借了15万元后,将张女士娶回了家。婚姻期间,张女士催要,王先生曾出具借条承诺还钱,但直到两人离婚时,他还差5万余元没还,结果被张女士告上法院。近日,丰台法院判决王先生需还清余款及利息。
   
    王先生向张女士借款一事发生在2003年,当时两人是朋友关系,王先生借款15万元后没有出具借条。2004年2月,王先生与张女士结为夫妻,但当初的那笔借款并未因两人的关系变化而改变性质。张女士认为,那15万元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,一直要求王先生归还。为此,王先生于2006年3月31日向张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承诺于同年12月31日前还清。


  此后,王先生在赚钱养家的同时,陆续归还了张女士近10万元。但去年10月,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,此时,王先生还差5万余元没还上。发现王先生不打算再继续还钱后,张女士起诉到法院,要求王先生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4000元。


  开庭时,王先生不同意还钱,称自己和张女士原是夫妻,结婚时装修房屋的钱是他出的,且张女士也曾向他借款3万元,这些相抵后,他就不欠张女士钱了。王先生还说,婚姻期间,家里的每笔账目都有账本记载,但离婚后账本被张女士拿走了。


  经过审理,法院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。法院认为,王先生婚前向张女士借款后,双方即形成债权债务关系,该款项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王先生应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。现王先生未如期还款,应在偿还借款的同时,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。对于王先生的辩解,因其未提供证据,法院不予采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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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来临各自飞”,真是应了哪句话,现在还没有什么难,几万块钱就闹的这样了。钱乃万恶之源啊,任何好的事情牵扯了钱在里边都会变味,尤其是牵扯不清的时候。这对因钱走到一起的夫妻,在一起生活得过程中还无时不在算计谁又欠了谁几块钱,利益熏心这样了还能做夫妻吗,我看这两个人这辈子也找不到真心对待的人了。本人还未结婚,夫妻之间的家长里短不太了解,不知道夫妻平时是怎么相处的才能越来越恩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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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兰林 金币 +16 结婚还找他要钱?那为什么结婚? 2009-3-27 09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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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估计那男的就是想不还钱了,才娶的那个女的,没想到那个女的还是很警惕的即使结婚了还是要求还钱,男的一看没法了,干脆离婚搞不好还能省下一点钱结果还是要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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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兰林 金币 +3 回复认真,鼓励! 2009-3-27 09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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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少有人能做到张女士这样将感情和金钱分得清清楚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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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女的太计较了把.都结婚了两个人是要在一起过一辈子的还在乎那么多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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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多,看看多少夫妻都是自己的钱自己保存,房子家用男方出还要写上女方名,女方最多在男的生日时花点自己钱;有些干脆AA制,夫妻做到这个份上其实也挺累的,不过不能否认这样的趋势在蔓延,是什么造成了这种现象,我们可能都没好好想过,是对婚姻的不信任,还是家庭教育的使然,亦或风气的蔓延,反正感觉广东这边比比皆是,但像这种结婚了还互相欠债的倒不多见,可能他们结合的目的都不纯粹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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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好色秦羽 金币 +5 回复认真,鼓励! 2009-3-27 17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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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统中国人无限宽容的心态已经渐去渐远了,

夫妻双方把账算得清楚,

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也就能算清楚,这也是文明化的开始,也是传统中国的消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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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兰林 金币 +6 可悲呀 2009-3-27 19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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肯定是个老姑娘,要不怎么跟顾客结合呢?法制社会就是要懂法吧,这样也对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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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娶债主当老婆 ,十足的一个傻瓜!是男人的悲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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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算不算是王先生的投资失利呢.王先生的策略到是蛮好的.可惜没有经营好.最后落的人财两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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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会吧!这样还要还钱,这女人也太黑了吧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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